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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邀请书
一、工程简介
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601011)转型升级项目,地点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。
二、本次招标范围:5.5米焦炉脱硫脱硝(详见招标文件)
三、施工日期:轻烃项目 2018年4月15日开工---2018年7月末竣工(暂定)
四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五、定标方式:议标
六、招标文件发售
经我公司审批潜在投标人后,招标文件采用同一时间、同一平台,由专人采用电子版形式发送,其他途径无效。
七、标书费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函
1、标书费2000元
电汇账户信息如下:
名 称: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开户行: 七台河市建行营业部
账 号: 23001695551050000564
行 号: 1052 7400 0012
2、投标保证金50万元,招标开始前电汇至给定账号。(只支持电汇,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退还,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退还)
八、招标文件发送时间
2018年2月26日12时— 2018年3月 6日12时
九、开标地点
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路16号宝泰隆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。
十、开标时间
2018年3月8日9时
十一、投标确认
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不回复投标确认函或不缴纳投标费及投标保证金,招标方会将贵方视为放弃邀请。投标确认函盖章后拍照或扫描,形成PDF文件后发至招标邮箱。
十二、招标方联系方式
技术负责人: 商务负责人:苏彦东
电 话: 电 话:18646436812
传 真:0464-2924234 电 话:
招标邮箱:btlzhaobiao@163.com 邮 编:154603
十三、
1、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者投标。付款方式预付30%,全部货到现场付20%,安装完毕付30%,调试合格后运行三个月无问题付10%,质保金10%。
2、业绩附与招标设备类似业绩,并注明使用厂家,使用人联系方式,合同复印件。
3、报价时按招标文件所要求报价,增值税发票(11%)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%,其余开增值税发票(17%)。
4、为了保证2018年 3月8日上午时顺利开标,招标人将提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标费,时间要求如下:请投标人提前办理汇兑,以保证金2018 年3月5日上午之前到达招标人银行帐户。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交电汇的单据复印件(非个人汇款)。若不能提供电汇单据,投标将作废标处理。
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2016年2月26日
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5.5米焦炉脱硫脱硝工程
投标确认函
宝泰隆公司轻烃项目部:
我方已收到贵公司轻烃项目招标的5.5米焦炉脱硫脱硝工程并且:
1、我方已收到招标文件,所有文件齐全完整。
2、我方将参加该标段投标,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费、投标保证金,递交投标文件。
3、确认开标时间为 2018年 3月8日8:30 时,我方将派员准时参加。
单位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人)
日期: 年 月 日
*投标保证金详细信息(单独密封)
厂家名称:
汇款银行:
汇款银行详细地址:
银行账号:
联行号:
*请厂家在招标开始前将此单送到2楼供应部,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!